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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监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标准
 

泉州渔港监督处、渔业船舶检验处
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标准

 
 
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减免条件
1、渔业船舶
国籍、
所有权登记
①主机功率15千瓦以下,收费100元;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
文件计价费
〔1997〕1148号
 
②主机功率16~44千瓦,收费200元;
③主机功率45~146千瓦,收费300元;
④主机功率147~440千瓦,收费400元;
⑤主机功率441千瓦以上,收费500元;
⑥变更登记每次50元
2、渔业船舶船     员考试、发证 详见文件 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[1992]价费字452号  
3、渔业船舶及

船用产品检验费
详见文件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《计价格[2000]559号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〔2003〕2353号:
总长为12米以下渔船收费标准降低10%。
4、渔港费收 ①未满90马力(66千瓦),156元。 农业部、国家计委(1993)农(渔政)字第15号  
②90马力(66千瓦)至476马力(350千瓦),2.4元/千瓦×主机功率(千瓦数)
③477马力(351千瓦)以上,840+1.2元/千瓦×
(主机功率-350千瓦)。
 

 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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