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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水产增殖养殖、捕捞生产、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开发管理;
2.
负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,负责渔业资源增殖工作;
3.
根据国家产业政策,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渔业生产结构的调整;
4.
协调重要渔场、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,组织管理渔业通讯和导航;
5.
监督管理渔业苗种工作;
6.
负责组织实施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;
7.
依据有关规定管理水产饲料、鱼药、海洋制碘和渔船、渔机行业等各类产品及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工作;
8.
监督检查督促渔业安全生产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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